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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强显假冒注册商标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闽0582刑初271号之一
案件名称许强显假冒注册商标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晋江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2-2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许强显

案由

案由假冒注册商标

全文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0)闽0582刑初271号之一 公诉机关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许强显,男,1969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户籍地福建省晋江市。

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8年12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8日被取保候审。

现在家 本院于2020年2月1日作出(2019)闽0582刑初271号刑事裁定书,对晋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许强显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止审理。

经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本案审理的影响已经消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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