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冀01知民初6号原告冯宗占,男,1979年3月4日出生,汉族,住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
委托代理人张伟强,河北九州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保成,男,1982年1月25日出生,住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
原告冯宗占与被告刘保成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原告冯宗占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冯宗占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冯宗占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冯宗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