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0114民初2774号之一 申请人: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住所地法国(2,rueduPont-Neuf,75001,Paris,France)。
法定代表人:迈克尔•布尔克(MichaelBURKE),该公司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
委托诉讼代理人:黎孟龙,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宫琦,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广州市萨米璐皮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振兴村自编泗合二巷**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86。
法定代表人:蔡春明,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蔡春明,男,1963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岭市。
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闫涛,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与广州市萨米璐皮具有限公司、蔡春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亚蒂斯皮具商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莫品愉皮具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人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的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依法作出(2019)粤0114民初2774号民事裁定书,并依据该裁定冻结了蔡春明在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人民中路支行的帐号********及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侨花园支行的帐号********。
该两账户冻结期间均为2019年4月26日起至2020年4月25日止。
现申请人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以该两账户冻结期限临近届满为由申请继续冻结蔡春明的上述银行账户。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的上述续冻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继续冻结被申请人蔡春明在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人民中路支行的帐号********、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侨花园支行的帐号********的银行存款共30万元。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当事人需要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 判 长 刘豪娜 人民陪审员 朱小玲 人民陪审员 汤惠连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刘姗姗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存根) (2020)粤0114执保号 招商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因(2019)粤0114民初2774号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与被告广州市萨米璐皮具有限公司、蔡春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亚蒂斯皮具商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莫品愉皮具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需请你行对蔡春明的存款即予继续冻结。
银行账号为:********、********,继续冻结存款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冻结期间为一年(从2020年月日起至2021年月日止)。
在冻结期届满或者我院另行通知提前解冻以前,此款不能支付。
附:原查封案号为(2019)粤0114执保561号 (2019)粤0114民初277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一份。
拟稿人: 批准人: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二O二O年月日 联系人:刘豪娜 电话:020-6683**** 此联交执行冻结单位收执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2020)粤0114执保号 招商银行: 因(2019)粤0114民初2774号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与被告广州市萨米璐皮具有限公司、蔡春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亚蒂斯皮具商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莫品愉皮具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需请你行对蔡春明的存款即予继续冻结。
银行账号为:********,继续冻结存款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冻结期间为一年(从2020年月日起至2021年月日止)。
在冻结期届满或者我院另行通知提前解冻以前,此款不能支付。
附:原查封案号为(2019)粤0114执保561号 (2019)粤0114民初277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一份。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二O二O年月日 联系人:刘豪娜 电话:020-6683**** 此联交执行冻结单位收执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2020)粤0114执保号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因(2019)粤0114民初2774号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与被告广州市萨米璐皮具有限公司、蔡春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亚蒂斯皮具商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莫品愉皮具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需请你行对蔡春明的存款即予继续冻结。
银行账号为:********,继续冻结存款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冻结期间为一年(从2020年月日起至2021年月日止)。
在冻结期届满或者我院另行通知提前解冻以前,此款不能支付。
附:原查封案号为(2019)粤0114执保561号 (2019)粤0114民初277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一份。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二O二O年月日 联系人:刘豪娜 电话:020-6683**** 此联交执行冻结单位收执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回执) (2020)粤0114执保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你院2020年月日(2020)粤0114执保号[(2019)粤0114民初2774号之一]冻结存款通知书要求冻结在我行__________帐号存款人民币___元,已冻结人民币___元,未冻结人民币___元,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