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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得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陈沛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604民初9590号
案件名称广州得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陈沛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5-2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得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陈沛成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604民初9590号原告:广州得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10R。

法定代表人:ANDREWDARRENPITTER(安德鲁·达伦·彼特),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聂浩,广东迪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沛成,男,汉族,1965年12月8日出生,住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公民身份号码440************814。

原告广州得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沛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5日立案。

原告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于2020年5月27日书面向本院提出对本案的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回起诉是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得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计4400元,由原告广州得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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