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1081执3757号 申请执行人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1号1101单元,组织机构代码:685291356。
法定代表人黄法调。
被执行人温岭市横峰陶视眼镜店,住所地温岭市横峰街道横峰村五翔路17号,组织机构代码:MA2G3JB11。
法定代表人陶强。
被执行人陶强,男,1991年2月25日出生,住台州市椒江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温岭市横峰陶视眼镜店、陶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