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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与谢家集区永文日杂店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皖04执81号
案件名称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与谢家集区永文日杂店执行通知书
法院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6-2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谢家集区永文日杂店;程永文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04执81号 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谢家集区永文日杂店(被执行人): 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与谢家集区永文日杂店侵害商标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000元。

本院已于2020年6月24日将该款转付给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

至此,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八公山区安徽华联商厦新淮村连锁店(2018)皖04民初20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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