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282执恢12号申请执行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慈溪市诚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慈溪市诚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2019)浙0282民初4926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案号为(2019)浙0282执4928号,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现被执行人慈溪市诚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予以立案恢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浙0282执恢12号【初执案号:(2019)浙0282执4928号】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