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1执366号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成华区杜昌侠商贸部、杜昌侠: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成华区杜昌侠商贸部(经营者:杜昌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川01民初96号民事判决]。
2020年6月28日,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廖宏露,江苏玖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本院提出申请,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已经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执行款项为由,请求结案。
据此,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并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