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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勇志与佛山市世行家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73民初1471号
案件名称罗勇志与佛山市世行家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8-0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罗勇志;佛山市世行家具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73民初1471号原告:罗勇志,男,汉族,1978年7月26日出生,住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珠山村A区70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春,广东连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佛山市世行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法定代表人:覃某1。

原告罗勇志与被告佛山市世行家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为ZL**************、名称为“椅(ZV-B888)”]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月**日立案。

原告于2020年*月**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罗勇志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罗勇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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