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402民初3019号珠海横琴新区东港进出口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博柏利有限公司(BURBERRYLIMITED)诉被告珠海横琴新区东港进出口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口岸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
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一、两被告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之处共计人民币20万元;
三、两被告披露涉案商户与其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以及涉案商铺经营者的工商登记等相关信息。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
合议庭由审判员廖新星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春英、刘颖组成,并定于2020年9月16日15时00分在高新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
逾期将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