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民辖终2254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广东啄木鸟皮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云都广场****。
法定代表人:程碧川。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住所地法国巴黎杜邦-纳沙大街**2,RueDuPont-Neuf,75001,Paris,France)。
法定代表人:迈克尔布尔克(MichaelBurke)。
原审被告: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时尚格袋具喜港城店,,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水围喜港城**A135法定代表人:麦新荣。
上诉人广东啄木鸟皮具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5500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侵害商标权纠纷。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原审被告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时尚格袋具喜港城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在原审法院辖区内,故原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上诉人广东啄木鸟皮具有限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