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围子成成家电商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鲁0783民初5778号
案件名称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围子成成家电商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寿光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1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围子成成家电商城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寿光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783民初5778号 原告: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29HEL43。

法定代表人:李清秀,经理。

被告:昌邑市围子成成家电商城。

住所地:潍坊昌邑市围子昌盛街西段路南(邮政局对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27922064。

经营者:宫领成。

原告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昌邑市围子成成家电商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7日立案。

原告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