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与刘红杰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豫10知民初77号
案件名称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与刘红杰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1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株式会社纳益其尔;刘红杰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10知民初77号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ICCO,LTD.),住所地韩国首尔市江**大峙洞946-1番地格拉斯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锡玕,任代表理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艳,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红杰,男,汉族,住许昌市长葛市。

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ICCO,LTD.)与被告刘红杰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

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ICCO,LTD.)于2020年10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ICCO,LTD.)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ICCO,LTD.)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ICCO,LTD.)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