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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倩倩罚金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苏12执205号
案件名称朱倩倩罚金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2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朱倩倩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2执205号 朱倩倩: 朱倩倩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处罚金一案,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移送执行,并于2020年10月13日立案受理,执行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朱倩倩在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该款已于2020年10月28日上缴国库。

至此,本院(2019)苏12刑初52号刑事判决书中移送执行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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