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05执异32号之一 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朗霸洁具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爱飞建材商行、张爱飞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1年2月24日作出的(2021)苏05执异31号执行裁定书第一页案号“(2021)苏05执异31号”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该裁定书中“(2021)苏05执异31号”应补正为“(2021)苏05执异32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