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1执保255号深圳市百恩互动娱乐有限公司、湖南快乐芒果互娱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深圳市百恩互动娱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快乐芒果互娱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3日作出的(2020)湘01知民初202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2020年10月29日,深圳市百恩互动娱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同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立案后,本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的以下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冻结湖南快乐芒果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中国银行账号5976********,应冻结金额为625225元,实际冻结金额为625225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0月29日止。
以上财产如需续行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15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