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皖16民初616号 原告:深圳七千猫设计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法定代表人:雷桂斌,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宇轩,北京乾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程建成,男,汉族,1979年8月17日出生,住安徽省涡阳县。
原告深圳七千猫设计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程建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案于2020年12月1日立案。
原告深圳七千猫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深圳七千猫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