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北京长力五金有限公司与北京兴隆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京0106民初15140号
案件名称北京长力五金有限公司与北京兴隆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0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长力五金有限公司;北京兴隆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盛隆电气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京0106民初15140号原告:北京长力五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周营村村委会西1000米平房。

法定代表人:王秀文,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开佰达,北京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诗超,北京论法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盛隆电气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地块******。

法定代表人:郑昌明,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中理,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兴隆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信息大厦**div>法定代表人:李小艳,经理、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福贵,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梦飒,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长力五金有限公司与被告盛隆电气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兴隆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9日立案。

原告北京长力五金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交款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北京长力五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