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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邦投资有限公司与路凯悦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皖12民初291号
案件名称立邦投资有限公司与路凯悦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4-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立邦投资有限公司;路凯悦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皖12民初291号 原告:立邦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创业路287号2幢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6556614L。

法定代表人:WEESIEWKIM(黄守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雅丽,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路凯悦,女,汉族,1998年2月4日出生,住安徽省 上县江店孜镇关路陈村中门59号,公民身份号码3412261998××××××××。

原告立邦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路凯悦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立邦投资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立邦投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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