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深圳南拓投资有限公司与陈新凯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粤03民初2967、2972号
案件名称深圳南拓投资有限公司与陈新凯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2-2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南拓投资有限公司;陈新凯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粤03民初2967、2972号原告:深圳南拓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

法定代表人:李世京,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浩,广东深宏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通,广东深宏盾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陈新凯,男,汉族,1993年5月20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河南省获嘉县.原告深圳南拓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新凯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专利号为ZL20152088××××.X)、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专利号为ZL20163001××××.0)两案,本院于2018年8月8日立案。

原告深圳南拓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对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的自愿处分,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深圳南拓投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两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50元,由原告负担。

原告立案时已预缴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50元,扣除本院应收取的部分,其余人民币2800元予以退还。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