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2执14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昌图县安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昌图县安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八面城镇西街店: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昌图县安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昌图县安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八面城镇西街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昌图县安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昌图县安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八面城镇西街店已履行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已确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