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214执1255号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锡山区东北塘海内手机店、徐文清: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沃公司)申请执行锡山区东北塘海内手机店、徐文清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的标的金额为10105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10216元,本院另收取执行费52元,发放给维沃公司10164元。
至此,维沃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0214民初586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对锡山区东北塘海内手机店、徐文清采取的强制措施均予以解除,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