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1219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刘桂芳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苏1282民初1219号
案件名称1219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刘桂芳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4-0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刘桂芳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苏1282民初1219号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5673244367,住所地福建省南安市经济开发区九牧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林孝发,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欧发达,福建久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桂芳,女,1964年9月14日生,汉族,住江苏省泰兴市。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桂芳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日立案。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以双方已达成和解并履行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原告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