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20执111号 雷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茹建任: 申请执行人雷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茹建任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民终2097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茹建任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雷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于2019年2月27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茹建任的银行存款62398.63元(其中执行款61575元、申请执行费823.63元),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因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