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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亮罚金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苏13执203号
案件名称章亮罚金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4-2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章亮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3执203号章亮:本院立案执行的章亮(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2198301273712)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处罚金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于2019年5月13日作出的(2018)苏13刑初27号刑事判决书。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章亮的亲属已于2021年4月28日主动将本案的罚金15万元缴至本院账户。

至此,本院(2018)苏13刑初27号刑事判决书中关于章亮的罚金部分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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