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闽06民初53号 原告:厦门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运营中心**楼**18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6999321856。
法定代表人:李彬,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好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运营中心**楼**15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30280600XA。
法定代表人:李彬,总经理。
上述两位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吕盛,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上述两位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温梦晖,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告:福建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住,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绿榕里****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33157542539。
法定代表人:孙美雪,执行董事。
被告:福建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漳州芗城分公司,住所地福,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钱隆首府****店信用代码91350602MA31YOHP14。
负责人:林荔。
被告:慷家本领(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与水仙大街交汇处吉马国际家居广场西大门电商园**代码91350603MA31U20F5D。
法定代表人:李勇宁,总经理。
上述三个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勇宁,男,1985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诏安县。
原告厦门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厦门好慷公司)、好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厦门好慷信息公司)与被告福建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漳州芗城分公司(下称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慷家本领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吕盛,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勇宁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第9544316号“好慷及图”、第14674757号“好慷”、第14675069号“HOMEKING好慷”、第17053676号“好慷在家”、第9544563号“好慷及图”、第14674684号“好慷”、第14674693号“HOMEKING好慷”、第17054073号“好慷在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在经营场所、营业资料、网站及其它形式的广告宣传中使用“好慷”,“HOMEKING”字样;
2.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在福建省级报纸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3.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共计200万元;
4.本案诉讼费由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承担。
事实与理由:厦门好慷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3日,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4日,厦门好慷公司是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提供专业的保洁、保姆等种类的标准化服务。
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是实现100%线上交易闭环的家政企业,直营分公司已覆盖全国26个城市。
2014年起,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成为中国家政行业的龙头企业。
“厦门好慷在线家庭服务公共平台”荣获首届“智慧厦门”引用示范项目评选“十佳项目奖”,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厦门好慷公司是第9544316号“好慷及图”、第14674757号“好慷”、第14675069号“HOMEKING好慷”、第17053676号“好慷在家”商标的商标权人,核定使用服务为第37类“清洁建筑物(内部)、清洁建筑物(外表面)、清洗衣服、家具保养”等;
是第9544563号“好慷及图”、第14674684号“好慷”、第14674693号“HOMEKING好慷”、第17054073号“好慷在家”商标的商标权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45类“家务服务”等。
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是前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对于侵权前述商标权的行为,厦门好慷公司授权厦门好慷信息公司共同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厦门好慷公司成立后即开始使用“HOMEKING好慷”、“好慷”商标,“好慷在家”商标于2015年7月开始使用,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通过各种方式为“好慷”字号、“好慷”、“HOMEKING好慷”、“好慷在家”商标宣传投入巨资。
厦门好慷信息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8491013元,广告费1127924元;2015年营业收入26679189元,广告费14393910元;2016年营业收入114939715元,广告费43704620元;2017年营业收入329795242元,广告费95439913元,各主流媒体对“好慷”、“HOMEKING好慷”“好慷在家”商标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报道。
“好慷”字号、“好慷”“HOMEKING好慷”、“好慷在家”商标在家政行业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影响力,具有高端的品牌形象和优秀的服务品质。
福建好慷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4日,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为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的授权经销商,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为福建好慷公司的分支机构,慷家本领公司系福建好慷公司投资成立。
福建好慷公司未经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许可,擅自在其经场所招牌,营业资料上使用“HOMEKING”、“好慷家政”、“好慷在线”字样;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未经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许可,擅自在其经营场所招牌、店内装潢、营业资料上使用“HOMEKING”、“好慷家政”、“让家务归好慷”字样,慷家本领公司未经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许可,擅自在其“慷家本领”微信公众号中使用“好慷会员狂欢节”、“HOMEKING好慷在家”、“好慷家政”字样,消费者下单购买后即可从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接受服务,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构成共同侵权。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在经营场所招牌、营业资料、店内装潢、微信公众号中使用“HOMEKING”、“好慷家政”、“好慷在线”、“让家务归好慷”“好慷会员狂欢节”、“好慷在家”字样,具有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构成商标性使用。
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将“HOMEKING”、“好慷”、“好慷在家”文字商标性使用在与厦门好慷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相同的服务上,容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其未源于厦门好慷公司或者与厦门好慷公司之间存在某种特定的联系,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侵犯了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辩称,福建好慷公司的企业字号是在双方合作之前就已经成立,双方之后才达成合作。
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是在双方合作期间,由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授权的,现已停止使用了,且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损失。
请求驳回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
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提供以下证据: 1.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的营业执照、其子公司厦门好慷家政公司的基本信息,证明厦门好慷信息公司2014年5月4日成立、其子公司厦门好慷家政公司2010年4月13日成立。
2.商标使用授权书、商标证书,证明厦门好慷公司是第37类上第9544316号“好慷及图”、第14674757号“好慷”、第14675069号“HOMEKING好慷”、第17053676号“好慷在家”商标的商标权人,第45类上第9544563号“好慷及图”、第14674684号“好慷”、第14674693号“HOMEKING好慷”、第17054073号“好慷在家”商标的商标权人,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是前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有权使用上述商标,并有权许可第三方在许可期限及地域范围内使用上述商标。
3.授权书,证明对于侵权第9544316号、第14674757号、第14675069号、第17053676号、第17053810号,第9544563号、第14674684号、第14674693号、第17054073号、第17053932号商标权的行为,厦门好慷公司授权厦门好慷信息公司共同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4.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的分支机构及明细,证明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提供专业的保洁、保姆等品类的标准化服务,直营分公司已覆盖全国26个城市。
5.荣誉证书,证明厦门好慷信息公司“厦门好慷在线家庭服务公共平台”荣获首届“智慧厦门”引用示范项目评选“十佳项目奖”,厦门好慷信息公司为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副会长单位、2014-2015年度福建省家庭服务业领军企业、十二五中国智慧城市O2O领军企业、福建省清洗保洁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葡萄生活2016年度严选服务商、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支持单位、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社会信用促进中心理事单位。
6.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的宣传海报,证明“好慷”、“好慷在线”、“好慷在家”商标的使用样式。
7.(2019)厦思证内字第10000号公证书;
8.(2018)厦思证内字第2251号公证书;
证据7-8,证明厦门好慷公司成立后即开始使用“HOMEKING好慷”、“好慷”商标,并于2015年7月开始使用“好慷在家”商标,并推出广告语“你不在家·好慷在家”。
9.(2019)厦思证内字第10005号公证书,证明各主流媒体对“好慷”、“HOMEKING好慷”、“好慷在家”商标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报道。
“好慷”字号、“好慷”、“HOMEKING好慷”、“好慷在家”商标在家政行业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影响力,表彰着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高端的品牌形象和优秀的服务品质。
10.与上海分众德峰广告有限公司、分众传媒有限公司的广告合同、合同履行确认书、转账记录;
11.与各广告单位签订的广告合同;
12.聘请明星代言合同;
13.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百度推广、卧龙推广、搜狗推广的后台数据;
证据10-13,证明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通过电梯广告、电视台广告、户外广告、赞助演唱会、聘请明星代言、百度推广、微信营销等方式为“好慷”字号、“好慷”、“HOMEKING好慷”、“好慷在家”商标投入巨资,进行了大量的广告宣传。
14.厦柏誉会审字【2016】第B-035号审计报告,证明2014年厦门好慷信息公司营业收入8491013元,广告费1127924元。
15.厦柏誉会审字【2016】第B-032号审计报告,证明2015年厦门好慷信息公司营业收入26679189元,广告费14393910元。
16.致同审字【2017】第350FC1255号审计报告,证明2016年厦门好慷信息公司营业收入114939715元,广告费43704620元。
17.致同审字【2018】第350FC0681号审计报告,证明2017年厦门好慷信息公司营业收入329795242元,广告费95439913元。
18.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企业信用信息,证明被告主体信息,福建好慷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4日,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为福建好慷公司的分支机构,慷家本领公司系福建好慷公司投资成立。
19.《HOMEKING好慷在线授权经营协议书》、付款通知书、付款回单等,证明2015年4月29日,福建好慷公司与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签订《HOMEKING好慷在线授权经营协议书》,协议有效期从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20.第18451025号“好慷”无效宣告裁定书,证明商评字【2018】第0000232379号裁定认定第18451025号“好慷”商标因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无效宣告。
21.(2018)厦思证内字第8392号公证书,证明福建好慷公司未经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许可,擅自在其经营场所招牌、营业资料上使用“HOMEKING”、“好慷家政”、“好慷在线”字样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22.(2018)厦思证内字第8393号公证书,证明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未经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许可,擅自在其经营场所招牌、店内装潢、营业资料上使用“HOMEKING”、“好慷家政”、“让家务归好慷”字样的行为,构成侵害商标权。
23.(2019)厦思证内字第10018号公证书,证明慷家本领公司未经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许可,擅自在其“慷家本领”微信公众号中使用“好慷会员狂欢节”、“HOMEKING好慷在家”、“好慷家政”字样,消费者下单购买后即可从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处接受服务,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构成共同侵权。
24.公证费发票,证明公证费7800元。
25.律师费发票,证明律师费75000元。
26.(2019)京73行初1245号、(2019)京73行初1246号行政判决书,证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福建好慷公司第20230134号“好慷”商标的注册具有攀附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商誉的主观恶意,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违反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27.第9544563号“好慷及图”商标注册证书,证明厦门好慷公司是第9544563号“好慷及图”商标的商标权人。
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质证后认为,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均无异议,但对证据8-9的时间截点有异议,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在2015年9月之前使用的是好慷家政服务中心,2015年10月才开始使用好慷在家;
营业收入和广告费的数据无法甄别确认;
公证费、律师费的数据不清楚;
两份北京法院的判决书均未生效。
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提供以下证据: 1.营业执照,证明福建好慷公司于2015年3月4日经省工商局核准注册的,与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签订《授权经营协议书》时,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知晓福建好慷公司“好慷”字号。
2.荣誉证书,证明福建好慷公司于2015年获爱心企业、2016年-2017年获漳州市重点服务业企业、福建省示范性家政服务站、2017年度漳州家庭服务业“十佳企业”等荣誉。
3.《HOMEKING好康在线授权经营协议》,证明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授权福建好慷公司许可使用“HOMEKING好慷在线”、“好慷家政”统一的招牌、装潢、网站、客服热线等宣传资料。
4.微信沟通记录及银行回单、营业场所招牌,证明合同到期后,福建好慷公司主动协商沟通,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未明确要求更换或销毁带有厦门好慷信息公司商业标志的招牌等材料,厦门好慷信息公司也未按合同约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财务结算,厦门好慷信息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才退回保证金,福建好慷公司主动提出延长招牌等资料的交接时间,并于2019年1月更换招牌及形象广告等内容。
5.商家入驻协议,证明慷家本领公司作为平台方,在“慷家本领”公众号上所使用的“好慷家政”是福建好慷公司的简称,“好慷会员狂欢节”是平台上的节日活动主题并非商标标识。
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质证后认为,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均无异议,但福建好慷公司成立时间晚于厦门好慷信息公司、厦门好慷公司成立时间;
福建好慷公司的荣誉均是由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的字号取得的;
福建好慷公司在2015年至2018是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的经销商,但在合作完成后仍使用“好慷”字号;
微信记录涉及到期后的沟通问题和双方关于商标的谈判问题,并未涉及到期后续期的问题,更换无法确定。
本院认为,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提供的27份证据及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提供的5份证据的真实性,对方均无异议,本院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上述证据予以确认。
本院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证据及庭审调查,认定事实如下: 厦门好慷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了第9544316号“好慷及图”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7类:清洁建筑物(内部)、清洁建筑物(外表面)、室内装潢修理、清洗衣服、家具保养、车辆服务站(加油和保养)、电器的安装和修理、浴室设备的安装和修理、消毒、建筑,有效期自2012年6月28日至2022年6月27日。
厦门好慷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了第14674757号“好慷”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7类:清洁建筑物(内部)、清洁建筑物(外表面)、室内装潢修理、清洗衣服、家具保养、车辆服务站(加油和保养)、电器的安装和修理、浴室设备的安装和修理、消毒、建筑,有效期自201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0日。
厦门好慷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了第14675069号“HOMEKING好慷”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7类:消毒、建筑、清洁建筑物(内部)、清洁建筑物(外表面)、室内装潢修理、清洗衣服、家具保养,有效期自201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3日。
厦门好慷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了第17053676号“好慷在家”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7类:清洁建筑物(内部)、清洁建筑物(外表面)、清洗衣服、车辆服务站(加油和保养)、家具保养、浴室设备的安装和修理、消毒、建筑、室内装潢修理、电器的安装和修理,有效期自201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3日。
厦门好慷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了第9544563号“好慷”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45类:临时照看婴孩,临时看管房子、临时照料宠物、社交陪伴、私人保镖、交友服务、殡仪、调解、服装出租,有效期自2012年6月28日至2022年6月27日。
厦门好慷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了第14674684号“好慷”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45类:家务服务、临时照看婴孩,临时看管房子、临时照料宠物、社交陪伴、私人保镖、交友服务、殡仪、调解、服装出租,有效期自201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0日。
厦门好慷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了第14674693号“HOMEKING好慷”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45类:家务服务、临时照看婴孩,临时看管房子、临时照料宠物、社交陪伴、私人保镖、交友服务、殡仪、调解、服装出租,有效期自201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0日。
厦门好慷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了第17054073号“好慷在家”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45类:家务服务、临时照料宠物、临时照看婴孩,临时看管房子、社交陪伴、私人保镖、交友服务、殡仪、调解、服装出租,有效期自201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3日。
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是提供保洁、保姆等家政服务企业。
2014年起,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成为中国家政行业的龙头企业,“厦门好慷在线家庭服务公共平台”荣获首届“智慧厦门”引用示范项目评选“十佳项目奖”,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厦门好慷公司注册系列防御性商标。
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通过各种方式为“好慷”、“好慷在家”、“HOMEKING好慷”、“好慷及图”的注册商标进行宣传。
“好慷”的商标在家政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
福建好慷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4日,股东为林雅容和孙美雪。
2015年4月29日,福建好慷公司与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签订《HOMEKING好慷在线授权经营协议书》,协议约定: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授权福建好慷公司在其运营区域使用厦门好慷信息公司品牌、销售厦门好慷信息公司产品、使用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提供的业务管理系统及400呼叫中心资源,福建好慷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任何第三方进行转授权,授权特许经营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有效期从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福建好慷公司有权优先续约等条款。
期限届满后,福建好慷公司继续使用厦门好慷信息公司品牌、销售厦门好慷信息公司产品、使用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提供的业务管理系统等。
慷家本领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成立,股东为福建好慷公司及福建好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林雅容(福建好慷公司的股东)。
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为福建好慷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设立的分支机构。
2018年12月25日,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温梦晖向厦门市思明区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
公证员江某、林某与温梦晖于2018年12月25日来到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锦绣一方标有“好慷家政”字样的店铺。
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温梦晖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在该店购买单次家政服务,支付139元,现场取得商品销售清单一张、名片一张和宣传单一张,随后,温梦晖将在该店取得的所有材料(包括票据单据原件)交给公证员保管。
厦门市思明区公证处于2018年12月29日作出(2018)厦思证内字第8392号公证书。
2018年12月25日,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温梦晖向厦门市思明区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
公证员江某、林某与温梦于2018年12月25日来到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标有“好慷家政”字样的店铺。
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温梦晖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在该店购买单次家政服务,支付139元,现场取得名片一张和收款收据一张,随后,温梦晖将在该店取得的所有材料(包括票据单据原件)交给公证员保管。
厦门市思明区公证处于2018年12月29日作出(2018)厦思证内字第8393号公证书。
2018年12月25日,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惠向厦门市思明区公证处申请对微信公众号“好慷本领”的内容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员潘某、贾某于2018年12月25日在公证处内进行如下保全行为:一、公证员对王惠手机进行拍照,确认手机品牌、型号、序列号;
二、公证员在手机待机状态下输入*#06#,显示“353822082225889”;
三、用公证处电话拨打手机,证实王惠手机的号码确系139××××9341;
四、在公证人员某下,王惠在上述手机上打开并进入微信,点击“我”,显示微信号为“abl1847”,返回微信通讯录页面,点击“公众号”,点击“慷家本领”,显示该公众号的账号主体为“慷家本领(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五、公证人员打开微信客户端出现的二维码界面,王惠用手机微信的“扫一扫”功能,查看微信账号信息。
六、王惠使用上述微信历史消息界面,点击查看11月8日发布的文章“11.10好慷会员狂欢节-未来的家应该是互联网的家”及2018年11月8日发布的文章“11.10好慷会员狂欢节-福利专场”、“11.10好慷会员狂欢节-保洁专场”等内容。
厦门市思明区公证处于2019年1月4日作出(2019)厦思证内字第10018号公证书。
本院认为,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系第9544316号“好慷及图”、第14674757号“好慷”、第14675069号“HOMEKING好慷”、第17053676号“好慷在家”、第9544563号“好慷”、第14674684号“好慷”、第14674693号“HOMEKING好慷”、第17054073号“好慷在家”的商标注册人。
上述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7类或第45类,均在有效期内。
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对上述商标在核定使用范围内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
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对上述系列“好慷”注册商标进行宣传,从2014年至2016年,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取得一些荣誉,“好慷”商标在家政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
2015年4月29日,福建好慷公司与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签订的《HOMEKING好慷在线授权经营协议书》,该协议有效期于2018年4月30日期满后,福建好慷公司没有与厦门好慷信息公司续约,而是继续使用厦门好慷信息公司品牌、销售厦门好慷信息公司产品、使用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提供的业务管理系统等,并成立慷家本领公司和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
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系关联公司,均未经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许可,擅自在其经营场所招牌、店内装潢、营业资料、“慷家本领”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上述“好慷”系列注册商标,该使用范围与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相同的服务上,容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误认为二者之间存在某种特定的联系,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依照《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从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情况,可以认定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构成关联公司,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的行为构成共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在本案中未能举证证明其所受损失数额或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获利具体数额,本院结合涉案注册商标的知名度、侵权持续时间、范围、性质、后果、主观态度等因素,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25万元。
因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并未提供涉案商标服务上的声誉受到影响的证据,故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提出福建好慷公司、福建好慷公司芗城公司、慷家本领公司在福建省级报纸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厦门好慷公司、厦门好慷信息公司诉讼请求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福建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漳州芗城分公司、慷家本领(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侵犯厦门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好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第9544316号“好慷及图”、第14674757号“好慷”、第14675069号“HOMEKING好慷”、第17053676号“好慷在家”、第9544563号“好慷及图”、第14674684号“好慷”、第14674693号“HOMEKING好慷”、第17054073号“好慷在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在经营场所、营业资料、网站及其它形式的广告宣传中使用上述涉案商标的行为;
二、福建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漳州芗城分公司、慷家本领(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厦门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好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共计25万元;
三、驳回厦门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好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800元,由厦门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好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负担2800元,福建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漳州芗城分公司、慷家本领(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2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傅志杰 审 判 员 洪碧蓉 审 判 员 康少敏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詹立宇 书 记 员 谢简莹 附:执行申请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