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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冬青假冒注册商标一审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豫1502刑初23-1号
案件名称易冬青假冒注册商标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4-2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易冬青

案由

案由假冒注册商标

全文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21)豫1502刑初23-1号被告人易冬青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8日作出的(2021)豫1502刑初23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1页第4行“住浉河区随县小林镇上天梯居委会三组”现更正为“湖北省随县小林镇上天梯居委会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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