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2执1259号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荷塘区新阳光商店、蒋小飞: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株洲市荷塘区新阳光商店、蒋小飞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9月1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本院作出的(2018)湘02民初262号生效民事判决。
被执行人株洲市荷塘区新阳光商店、蒋小飞于2019年10月29日已全部履行了法律义务。
申请执行人特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2执1259号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荷塘区新阳光商店、蒋小飞: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株洲市荷塘区新阳光商店、蒋小飞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9月1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本院作出的(2018)湘02民初262号生效民事判决。
被执行人株洲市荷塘区新阳光商店、蒋小飞于2019年10月29日已全部履行了法律义务。
申请执行人特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