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沈秀勤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浙0482刑初9号
案件名称沈秀勤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平湖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01-1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沈秀勤

案由

案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全文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浙0482刑初9号公诉机关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沈秀勤,女,1986年10月30日生,汉族,出生地浙江省平湖市,中专文化,淘宝网店业主,户籍地平湖市,住平湖市。

因赌博,于2015年5月被海盐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因本案,于2016年6月16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以平检公诉刑诉[2017]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秀勤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17年1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于同日受理,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金某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沈秀勤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3月至同年6月期间,被告人沈秀勤在平湖市当湖街道龙湫湾6幢1单元1003室租房内,利用淘宝网店销售假冒优衣库“UNIQLO”和鳄鱼“LACOSTE”品牌的服装,总计销售价值7万余元。

另查明,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被告人沈秀勤的租房内扣押银色苹果笔记本电脑一台及假冒添柏岚“Timberland”品牌的羽绒服103件、衬衣136件,假冒蒙某“MONCLER”品牌裤子4条、短袖T恤5件,假冒优衣库“UNIQLO”品牌短袖T恤261件、雨衣7件,假冒鳄鱼“LACOSTE”品牌短袖T恤106件,假冒博柏利“BURBERRY”品牌T恤10件,假冒肯佐“KENZO”品牌T恤53件,合计价值4万余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沈秀勤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受案登记表、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及照片、证人证言、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明、核准续展注册证明、商标变更证明、核准商标转让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鉴定报告、鉴定书、淘宝数据统计记录、交易记录、情况说明、到案经过、违法犯罪经历查询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身份证明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沈秀勤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达11万余元,属数额较大,其中4万余元元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被告人沈秀勤犯罪数额中的4万余元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同时被告人沈秀勤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也可从轻处罚,并可依法适用缓刑。

但被告人沈秀勤曾因赌博被治安处罚,应酌情从重处罚。

据此,为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沈秀勤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5万元;

二、扣押在案的假冒添柏岚“Timberland”品牌的羽绒服103件、衬衣136件,假冒蒙克雷尔“MONCLER”品牌裤子4条、短袖T恤5件,假冒优衣库“UNIQLO”品牌短袖T恤261件、雨衣7件,假冒鳄鱼“LACOSTE”品牌短袖T恤106件,假冒博柏利“BURBERRY”品牌T恤10件,假冒肯佐“KENZO”品牌T恤53件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扣押的银色苹果笔记本电脑一台由扣押机关发还给被告人沈秀勤。

被告人沈秀勤的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罚金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被告人沈秀勤回到社会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