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冀09知民初140号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
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南区鹤洞路30道,5/6层(论岘洞,YangjinPlaza)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路晓静,湖北广众(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肃宁县庆喆百货店。
经营场所:沧州市肃宁县城关镇王街村武垣路中段北侧。
经营者:杨衍政,男,汉族,1980年12月4日生,住浙江省瑞安市。
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与肃宁县庆喆百货店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0日立案。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于2021年5月25日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万元,并以双方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撤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应收50元由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