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曲江新区来买吧百货便利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陕0113知民初110号
案件名称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曲江新区来买吧百货便利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5-0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新区来买吧百货便利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陕0113知民初110号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张东方,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邵亚芬,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凯丽,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西安曲江新区XX店。

经营场所:西安曲江新区。

经营者:尹云云,身份信息不详。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曲江新区XX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5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撤诉申请,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后187.5元由原告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