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郊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晋0411刑初117号被告人马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7日作出(2017)晋0411刑初117号刑事判决书。
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中第1页第11行的“同日被长治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执行逮捕”更正为“同日被长治市公安局高新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
山西省长治市郊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晋0411刑初117号被告人马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7日作出(2017)晋0411刑初117号刑事判决书。
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中第1页第11行的“同日被长治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执行逮捕”更正为“同日被长治市公安局高新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