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甘11执67号申请执行人:陆海军,男,汉族,甘肃省兰州市人。
申请被执行人:安定区时尚云峰餐饮城。
申请被执行人:魏云峰,男,汉族,甘肃省兰州市人。
申请执行人陆海军与申请被执行人安定区时尚云峰餐饮城、魏云峰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甘11民初41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17年8月31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安定区时尚云峰餐饮城、魏云峰经通知执行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部分银行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部分收入;
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部分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