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苏中执字第00573号唐宗才、张家港扬子江冷轧板有限公司、中冶天工上海十三冶建设有限公司:唐宗才与张家港扬子江冷轧板有限公司、中冶天工上海十三冶建设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苏中知民初字第0017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唐宗才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停止侵权。
执行过程中,三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苏中执字第00573号唐宗才、张家港扬子江冷轧板有限公司、中冶天工上海十三冶建设有限公司:唐宗才与张家港扬子江冷轧板有限公司、中冶天工上海十三冶建设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苏中知民初字第0017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唐宗才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停止侵权。
执行过程中,三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