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1民初76号 原告:深圳市源宇投资有限公司,住广东省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陈增宇,总经理。
被告:济南历下金科创想电子产品经营部,经营者俞道强,经营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43号银座数码广场一层2-182号。
被告:网件(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周清,董事长。
原告深圳市源宇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历下金科创想电子产品经营部、网件(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7日立案。
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网件(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涉案名称为“网络进程管理方法及装置”、专利号为ZL200610168028.1的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宣告无效的请求,并于2021年6月16日被受理。
被告网件(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本案中止诉讼。
本院经审查认为,涉案发明专利权的效力处于不稳定状态,本案的审理必须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结果为依据,在审查决定书作出之前,本案中止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