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杨世红与党长立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4)中中法知民初字第41号
案件名称杨世红与党长立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4-05-1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杨世红,党长立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中中法知民初字第41号原告:杨世红,男,1966年9月1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富阳市。

委托代理人:邱斌斌、张泰峰,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党长立,男,1954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唐河县,系中山市古镇泊欧灯饰配件门市部业主。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世红诉被告党长立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为201030219796.2)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3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系其对自己权利的处分,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杨世红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为525元,由原告杨世红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