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石民五初字第00293号原告广东奥迪动漫玩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中816房。
法定代表人蔡晓东,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邰风。
被告唐山瑞莎实业集团迁西瑞莎超市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迁西县国兴里居委会喜峰中路东。
法定代表人陈瑞珉,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崔志强。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1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即25元,由原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