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冀05知民初125号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TVISUALCO.,LTD),住所地首尔特别市江南区鹤洞路30道。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路晓静,湖北广众(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宁晋县大乔玩具门市,住所地: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小南海市场39-40。
经营者:郑青山。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晋县大乔玩具门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5日立案。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诉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