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 (2020)川15刑辖2号 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 关于项友生、陈绍听、黄增掌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案,宜宾市人民检察院以宜检诉商指【2020】1号商请指定管辖函商请指定你院审理。
为便于及时有效的打击犯罪,节约诉讼成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院决定该案由你院审理。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 (2020)川15刑辖2号 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 关于项友生、陈绍听、黄增掌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案,宜宾市人民检察院以宜检诉商指【2020】1号商请指定管辖函商请指定你院审理。
为便于及时有效的打击犯罪,节约诉讼成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院决定该案由你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