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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南京圣迪奥时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段育丰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苏01执64号
案件名称申请执行人南京圣迪奥时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段育丰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1-1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南京圣迪奥时装有限公司;段育丰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苏01执64号申请执行人:南京圣迪奥时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蔡公发,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段育丰,男,1974年9月9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

申请执行人南京圣迪奥时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段育丰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2019)苏01民初7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南京圣迪奥时装有限公司以被执行人段育丰未履行判决书确认的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立案受理。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原应由中院执行局管辖的执行实施案件和恢复执行案件,由中院受理后一般应依法指定辖区下一级法院执行的通知要求,为便于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9)苏01民初730号民事判决书由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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