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原告鹿丙领与被告杨瑞阳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苏01民初3554号
案件名称原告鹿丙领与被告杨瑞阳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3-3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鹿丙领;杨瑞阳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苏01民初3554号 原告:鹿丙领,男,汉族,1982年2月2日出生,住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

被告:杨瑞阳,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原告鹿丙领与被告杨瑞阳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4日立案受理。

原告鹿丙领于2020年3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现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并不违背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鹿丙领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鹿丙领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