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1执129号普拉达有限公司(PRADA.S.A.)、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130号四维商城25号商位:申请执行人普拉达有限公司(PRADA.S.A.)与被执行人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130号四维商城25号商位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当事人双方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并已全部履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2017)湘01民初2552号民事判决书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1执129号普拉达有限公司(PRADA.S.A.)、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130号四维商城25号商位:申请执行人普拉达有限公司(PRADA.S.A.)与被执行人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130号四维商城25号商位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当事人双方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并已全部履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2017)湘01民初2552号民事判决书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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