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民初979号原告:赵白,男,1977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被告:上海乐扣乐扣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2016号合川大厦3楼D/H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SONHYODONG。
被告:乐扣乐扣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路与文心六路交汇海岸大厦东座A区702、703、704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58753892。
法定代表人:SONHYODONG。
被告:上海善嵘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百安路661号8栋4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7818523876。
法定代表人:姚国轩。
×××329法定代表人:SONHYODONG。
被告:乐扣乐扣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路与文心六路交汇海岸大厦东座A区702、703、704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58753892。
法定代表人:SONHYODONG。
被告:上海善嵘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百安路661号8栋4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7818523876。
法定代表人:姚国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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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SONHYODONG。
被告:乐扣乐扣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路与文心六路交汇海岸大厦东座A区702、703、704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58753892。
法定代表人:SONHYODONG。
被告:上海善嵘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百安路661号8栋4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7818523876。
法定代表人:姚国轩。
原告赵白与被告上海乐扣乐扣贸易有限公司、乐扣乐扣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善嵘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日立案。
原告赵白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赵白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