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3执53号周广侠: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广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20日作出(2019)苏03刑初57号刑事判决,审判部门就该案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执行内容为:周广侠罚金6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万元,本院于2020年3月18日立案受理。
执行过程中,周广侠于2020年4月3日和5月6日向本院缴纳人民币总计10万元。
本院(2019)苏03刑初57号刑事判决中周广侠涉财产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