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广州妆蕾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清妍化妆品批发部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粤0307民初4522号
案件名称广州妆蕾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清妍化妆品批发部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2-0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妆蕾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清妍化妆品批发部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粤0307民初4522号原告:广州妆蕾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94号411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N5D07C。

法定代表人:徐二冠。

被告:深圳市龙岗区清妍化妆品批发部,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兰水新村30号1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300MA5F99BE8G。

负责人:田蕊。

原告广州妆蕾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龙岗区清妍化妆品批发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立案。

原告于2021年2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广州妆蕾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广州妆蕾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