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5执228号上海鸿研物流技术有限公司、苏州中创塑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上海鸿研物流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中创塑业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该案(2019)苏05民初17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被执行人苏州中创塑业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上海鸿研物流技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标的为78301.75元。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79375.75元,本院将执行款78301.75元退付申请执行人,执行费1074元退付本院账户。
至此,本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