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73民初1033号原告: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执NEXONE3层301-315。
法定代表人:陈展来,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廖明超,广东华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吴伟腾,男,1993年11月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
原告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吴伟腾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向本院递交书面的撤诉申请,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申请撤回本案的起诉。
本院认为,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是其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