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与张庆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冀11知民初17号
案件名称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与张庆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5-2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张庆辉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冀11知民初17号原告: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州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四路99号A栋201L房。

法定代表人:吴少强委托诉讼代理人:白海珠,上海尚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庆辉,男,1987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现住衡水市冀州区。

原告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诉张庆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是对自己诉权的处分,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