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廖安章与深圳市起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刘晓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粤03民初3910号
案件名称廖安章与深圳市起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刘晓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5-2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廖安章;深圳市起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刘晓斌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3民初3910号原告:廖安章,男,1974年04月2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福建省永定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新规,广东民亮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祖武,广东民亮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起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后亭社区第二工业区****2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4。

法定代表人:刘晓斌。

被告:刘晓斌,男,汉族,1989年10月30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

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涛,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廖安章与被告深圳市起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刘晓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专利号:ZL20163044××××.8)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30日立案。

原告于2020年5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对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自愿处分,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廖安章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廖安章负担,原告廖安章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00元,扣除本院应收取的部分,其余部分人民币2275元予以退还。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