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与西安市雁塔区呼北百货店商标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陕0113知民初5号
案件名称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与西安市雁塔区呼北百货店商标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8-1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呼北百货店

案由

案由商标权权属纠纷

全文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陕0113知民初5号原告: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吴少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白海珠,上海尚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栗丽丽,上海尚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西安市雁塔区XX店,住所地:西安市雁塔区XX庄XX号,经营者李岩,身份信息不详。

本院在审理原告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市雁塔区XX店商标权权属纠纷一案,原告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诉,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后由原告广州卡宾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承担25元。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